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转虚拟币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转虚拟币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因平台用户被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成功人士的李某某添加好友。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并通过微信转账诱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初期返还少量资金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平台方辩称用户主动下载APP且未签订服务协议,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平台方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虚拟币资金流向追踪报告,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本金,并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共计3.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8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需警惕中奖骗局。维权时要注意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及资金流向证明,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