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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遇精准诈骗要求转账被拒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精准诈骗要求转账被拒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网贷提现后资金被转走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无抵押贷款'广告,添加自称贷款专员的账号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对方以需验证资质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指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在完成转账操作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对方则以'需支付手续费'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拒绝后被拉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社交平台精准投放诈骗信息,诱导其脱离正规金融平台进行交易,导致资金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未参与具体交易操作,且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出示平台注册信息。经技术鉴定,涉案APP存在伪造金融资质的违规记录,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脱离监管平台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40%即1.4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平台需强化用户信息核验,个人应警惕'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要求。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维权时可主张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的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