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投资理财遭电信诈骗提现受阻

待业人员投资理财遭电信诈骗提现受阻

【标题】待业人员投资理财遭电信诈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投资理财岗位时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客服名义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进行现金交付,后APP被下架导致资金无法提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金融理财专员'招聘信息,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联系。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约3.5万元,后以'系统升级需转账'等借口多次要求汇款。张某某按指示下载名为'财富通'的APP并完成转账,但次日APP即被平台下架,其投资款项无法提现。期间李某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张某某保持联系,诱导其持续投入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诱导投资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平台下架APP,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APP下架公告。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无法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及平台公示信息,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下载非法APP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的70%。因张某某未充分举证资金损失具体构成,且存在多次非必要转账行为,故未支持全额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现金交付的招聘陷阱。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非法APP应及时向平台举报并报警处理。用人单位需对员工培训内容真实性负责,避免卷入诈骗链条。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