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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诈骗团伙诱导扫码付款被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诈骗团伙诱导扫码付款被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高学历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在微信中进行网络借贷,谎称可提供高收益回报。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并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拖延还款。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数据,核实李某多次使用虚构项目名称诱导转账。公司虽否认平台责任,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操作痕迹及碰瓷式催收行为,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止付被认定存在次要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ninety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电子数据规定》第五条举证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金风险提示,发现异常借贷行为要及时阻断。用户需警惕屏幕共享请求,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联系警方,避免错过止付窗口。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