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招聘诈骗充值3.5万元被判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招聘诈骗充值3.5万元被判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通过电信手段实施精准诈骗,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话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QQ号码,对方以提供考试包过培训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入金。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支付后,发现对方提供的网站截图系伪造,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招聘人员。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但公司坚称未开展相关业务并否认交易真实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则称交易系张某某与个人账户操作,与公司无关,且未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QQ聊天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经核查,公司账户确有资金流入,但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及授权关系,仲裁委采纳张某某证据并启动资金追缴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裁决其承担70%责任并启动退款程序,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以培训名义诱导转账,核实企业资质及员工身份。遭遇诈骗应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追偿。企业需完善客户信息核验流程,防范被冒用名义从事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