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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学历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学历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学历提升培训合同纠纷,该公司以高收益为诱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得知可办理'国家认可学历提升'业务。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名义承诺年收益率达20%,并先返还1000元小额利润获取信任。随后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声称需支付'跨境资质认证费'。期间多次冒充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致电催促转账,诱导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后通过资金流向发现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资质,以高息诱骗转账构成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业务,资金用于海外合作机构认证,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宣传材料。被申请人无法出示与境外机构的合作协议,其工作人员在通话中使用'教育部XX部门'等虚假称谓。申请人提交的跨境资金流转记录显示款项未用于承诺用途,且公司注册地与宣传地不一致。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过高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资质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合作'等虚假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遇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时需提高警惕,转账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留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申请止付。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