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聘兼职遭培训贷诈骗被支持
【标题】学生应聘兼职遭培训贷诈骗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因培训贷纠纷引发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招聘信息,按指示扫码支付3000元培训费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转入虚拟币账户。公司工作人员以'需先缴费才能办理'为由,通过短信和微信多次催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业务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已提供兼职机会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短信截图等证据,要求公司说明业务真实性。公司无法提供培训协议及兼职人员名单,仅以'已按流程操作'为由抗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3000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场景中要求预付培训费、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诈骗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