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构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构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财产;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异常时间点及老年人认知特征,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应建立严格招聘审核机制,防范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