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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培训贷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培训贷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应聘兼职,后因涉及培训贷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应聘通过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公司财务人员以'征信可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虚假APP进行微信转账,期间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监控操作过程。直至6月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培训贷资金被转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提交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及利息;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且已提供所谓'征信修复'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APP支付凭证及与公司人员的聊天截图,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公司未能出示培训课程材料及服务合同,财务人员称'都是总部安排'但无法提供总部信息。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履约能力产生激烈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培训贷'等变相收费项目。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报案,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通过虚假APP进行的交易更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