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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假兼职诈骗网购用户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兼职诈骗网购用户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电商平台网购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虚假招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高薪兼职’广告,通过客服微信号联系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身份证信息。对方以‘保证金’名义诱导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资金被多级拆分用于支付前期诈骗所得,遂申请仲裁要求返还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的投资协议,且已将资金用于平台运营,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频繁要求提供验证码。公司仅提交了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资金用途及合法性,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诈骗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依法追责。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兼职陷阱,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对公账户转账后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平台紧急止付。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