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遇冒充贷款专员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遇冒充贷款专员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遭遇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男子,以办理贷款需先缴纳'消灾费'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金融APP。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张某某分三次向该APP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该APP突然无法使用,嫌疑人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APP为正规金融服务平台,交易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且提供APP界面截图证明资质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协议、员工授权文件及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员结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认定涉案APP存在违规运营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警惕线下接触中'金融服务'类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企业主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违规APP从事金融活动,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APP截图虽能证明平台存在,但无法证明服务合法性,导致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