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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冒充领导QQ诈骗获赔3.5万元

【标题】员工遭冒充领导QQ诈骗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遭遇网络诈骗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通讯群收到冒充董事长的QQ消息,称需紧急支付项目保证金。诈骗分子以公司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导致账户被冻结,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反诈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告知义务且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通讯记录及网贷平台流水,确认诈骗分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但未能证明已有效履行反诈警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反诈预警机制,员工需提高对冒充领导诈骗的警惕性,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