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精准诈骗要求共享屏幕遭索赔
【标题】个体户被精准诈骗要求共享屏幕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经营者,因涉嫌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到自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办理退税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对方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诱导其操作退款流程,最终将约3.5万元转入非本人账户。张某某发现受骗后,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与自身无关,且已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与监控视频,确认涉案账号确系公司注册。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精准获取其业务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企业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官方信息,遭遇屏幕共享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