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3.5万元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兼职岗位,公司以垫付返佣为名要求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信息,宣称可在家完成任务并按月返佣。对方以需先垫付3000元培训费为由,通过支付宝收取费用。后该APP被下架,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系虚假招聘平台。期间公司人员冒充客服以'任务升级'为名多次要求转账,累计骗取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APP下架公告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证明平台真实性及履约能力。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资质缺失与资金流向异常等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平台资质与业务真实性,警惕'先垫付后返佣'陷阱。针对虚假招聘平台,可同步向网信办举报并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个体经营者更需规范运营,避免因虚构业务导致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