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入职遭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入职遭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兼职岗位,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以入职缴费为由收取费用后失联。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王某某,对方以招聘数据录入兼职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被引导下载名为'XX人才系统'的虚假APP,需绑定银行卡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公司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后以账户冻结为借口多次索要'解冻费',累计骗取约3.5万元。期间王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张某某,称不转账将影响征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用工主体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抗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提供部分兼职工作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APP界面截图及屏幕共享录像。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申请第三方鉴定。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线及多级资金拆分记录,认定存在虚构用工关系及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00元,其余款项因证据链不完整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以兼职为名的新型诈骗,应通过正规招聘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要求屏幕共享或脱离平台交易时,需立即终止操作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