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拟币诈骗维权成功
【标题】求职者遭虚拟币诈骗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高额兼职报酬为诱饵,要求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消失,遂保留通话记录和转账凭证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被申请人称双方属民事合同关系且已履行约定。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币交易是否构成诈骗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截图及APP界面截图。公司辩称已按流程完成入职,但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及工作安排证据。仲裁委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公司未注册该APP,认定存在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义务条款,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以高薪为名要求虚拟币转账。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是维权关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