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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虚假兼职信息应聘客服岗位。面试过程中,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账户异常需立即处理,诱导提供手机验证码。资金到账后,公司要求张某某下载伪造的'官方理赔APP'并操作资金快速转移,后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流程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申请且未签订合同,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虚假APP截图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公示文件。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链缺失,但确认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中的保证金陷阱,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报警。建议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资金快速转移需及时冻结账户并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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