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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因网络借贷纠纷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集团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谎称可提供'内部渠道'赚取高额返佣,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多次以'领导急需用钱'为由要求其转账,后以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等为由进行线下接触,最终资金无法提现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虚拟币交易记录及聊天截图,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对方未提交有效合同或投资凭证,且存在诱导提供敏感信息行为。经质证,公司方承认未核实李某某身份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3.5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套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网络交易务必核实对方资质,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避免陷入'先垫付后返佣'的陷阱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