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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局诱导缴费被仲裁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诱导缴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街头抽奖活动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返还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业街参与抽奖活动时,被工作人员以'投资导师'身份邀约至公司办公区。对方谎称可提供跨境投资机会,承诺垫付资金后返还佣金,诱导张某某通过QQ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相关账户已被监管部门封停,监控视频显示工作人员频繁更换着装冒充企业主接待求职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通过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转账行为属自愿民事行为,且已通过正规对公账户完成资金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监控视频并核验转账记录,发现公司使用多个QQ号交替与张某某沟通,刻意规避身份核实。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作协议及投资收益凭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企业资质资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资质、伪造身份信息等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投资模式,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一致性。企业主不得利用招聘场景进行身份冒充,跨境资金流转需确保合规性,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保留电子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