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养老服务诈骗损失扩大因未及时止付

养老服务诈骗损失扩大因未及时止付

【标题】养老服务诈骗损失扩大因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及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养老服务'为名诱导投资。对方冒充贷款专员通过QQ联系张某某,声称可提供医疗养老解决方案,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APP截图显示账户异常,但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银行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诈骗分子随后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要求继续充值,最终资金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构成诈骗;2.张某某未及时报案是否导致损失扩大;3.是否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APP异常界面证据。公司方承认业务员存在违规操作但强调未明确承诺还款。仲裁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信息泄露过错,同时指出张某某未在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部分投资损失,扣除因未及时报案导致的扩大损失部分,共计支付约2.1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养老服务+金融产品'诈骗模式,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止付通道处理。企业主需规范业务流程,避免冒充官方人员进行虚假宣传。建议建立资金异常预警机制,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