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追偿案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追偿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非法占有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养老服务项目为名,谎称可提供高额返利,诱导其下载名为'养老财富通'的虚假APP。通过伪造对公账户及身份证明,李某以贷款专员身份获取张某某信任,最终骗取其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张某某发现骗局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身份冒充及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辩称账户非本人使用,且交易系双方自愿,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收款账户与业务主体的关联性,确认存在虚构主体及伪造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非法所得并赔偿维权费用共计4.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诈骗套路,保留完整通讯及转账记录,发现虚假资质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