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遭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应聘者遭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顾问职位,因公司要求缴纳入职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顾问招聘信息,经联系后被要求通过APP缴纳3.5万元入职保证金。对方以需支付保健品采购费用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对公账户转账,并提供虚假合同协议。转账后APP突然下架,公司失联导致账户冻结,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注册信息造假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费用为项目合作保证金,且已通过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APP下架截图、合同协议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虚假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费用用途。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鉴定报告显示该APP为非法运营平台,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于15日内返还全部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医疗养老名义收取费用。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签订书面合同,发现异常立即保留证据并冻结账户,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