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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张某某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被某科技公司员工李某以'卫健委项目专员'身份搭讪,称可提供政府认证的养老医疗服务。李某通过电话推销虚假的'医疗养老基金',承诺年化收益达20%且无风险,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诈骗过程中要求张某某进行APP屏幕共享操作,导致账户被远程冻结。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医疗资质后报警,但损失已实际发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医疗服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及要求共享屏幕的异常行为。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未能举证实际服务内容。仲裁员结合证人证言及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了诈骗行为的完整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全额退还3.5万元投资款,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信用卡违约金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机构资质。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