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政府人员骗取贷款
【标题】学生被冒充政府人员骗取贷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养老服务项目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养老服务信息时,被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客服人员以'医疗养老保障计划'为名诱导。对方通过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通知,要求其在支付宝进行私人转账操作,声称可享受高额返利。张某某先后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完成三笔合计约3.5万元的转账,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资质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政府人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贷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借贷关系,且部分款项已通过APP完成支付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虽提供部分平台交易数据,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与养老服务的实际关联。仲裁委调取电商平台后台数据发现,该公司在推广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断裂,未支持全部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交易,警惕所谓'政府背景'的虚假宣传。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发现异常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于非平台交易的网贷行为,需特别注意证据固定与法律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