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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退休人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投资老师'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投资项目为由,伪造公司资质并展示虚假收益数据,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和微信沟通,诱导张某某点击不明链接下载伪造的'养老基金管理平台'。在获得张某某信任后,以缴纳会员费、项目保证金等名义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法正常操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投资老师的诈骗分子骗取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产生的风险,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链接截图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精准诈骗。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也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依据相关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但因部分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申请人全部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平台投资骗局,发现被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及时申请紧急止付。对于声称提供养老服务的投资项目,应核实资质并谨慎对待所谓'投资老师'的荐股行为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