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因错过止付窗口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因错过止付窗口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保健品销售工作,后因公司要求转账被诈骗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健康顾问职位,入职后被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公司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并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但因超过紧急止付时限,未能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封停涉案账号,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证明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场景行为。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通知,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已尽合理核实义务,公司诱导转账行为具有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申诉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新型诈骗,发现异常转账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操作,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仲裁机构对证据充分的诈骗行为予以支持,但因部分证据缺失导致诉求未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