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骗局诱导扫码付款3.5万元遭驳回
【标题】婚恋骗局诱导扫码付款3.5万元遭驳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婚恋交友被卷入一起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下街面抽奖活动时,被冒充熟人身份的嫌疑人王某以婚恋交友为名骗取信任。王某虚构投资理财项目,谎称需先垫付资金后返佣,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转账1.2万元,并诱导其在某APP上操作支付验证码。后王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通过QQ发送虚假订单截图,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剩余款项,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伪造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活动为第三方独立操作,且未签订合同,交易真实性存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QQ转账凭证,发现公司未对王某身份进行核实。公司虽提交活动合作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核查了资金流向与交易凭证的关联性,确认王某虚构公司名义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过错,且交易系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完成,公司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防范冒充身份的诈骗风险。个人应警惕婚恋场景下的资金往来,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财产损失。对于非工作关联的转账请求,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