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冒充领导骗医疗养老款3.5万元案
【标题】微信冒充领导骗医疗养老款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身份冒充及金融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公司高管的冒名者,对方以医保报销及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扫码支付3.5万元投资款。张某某因误信对方身份,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通过二维码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确认冒充者系第三方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构成诈骗,公司认为系个人行为且APP已下架不应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尽到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但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返还1.75万元并支付法定赔偿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身份验证机制,员工应警惕熟人诈骗并留存完整证据链,涉及第三方平台时需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