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维权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诈骗案张某某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医疗APP,声称可购买'养老保障'产品。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且李某身份造假,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由李某个人操作,且未直接参与虚假宣传。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运营方是否明知李某冒充公职人员仍提供服务,以及电子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固定,通过公证处对张某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APP界面进行哈希值校验。公司代理人质疑部分支付记录时间戳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注册信息与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交易监控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