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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老人3.5万元被判赔

【标题】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老人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涉嫌通过婚恋诈骗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以女性身份结识退休老人李某某,谎称自己为某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多次发送假药宣传资料,声称可提供特效治疗方案,诱导李某某通过信用卡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内充值入金。李某某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并报警,但因错过平台紧急止付窗口,部分资金已被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及资金快速转移,最终该诈骗行为被确认为涉嫌违法犯罪。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张某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企业辩称充值行为属于商业合作,且已配合调取平台信息。核心争议在于涉案金额认定及企业主是否存在主观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等证据。企业仅提供部分充值记录及平台调取证明,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员工出示的证据显示张某某多次使用虚假身份诱导充值,并存在异常资金转移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令企业主赔偿约2.8万元,其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9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隐蔽性强,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