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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发生诈骗纠纷,案由为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养老社区活动结识自称'医疗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高端医疗服务为由,诱导其通过QQ联系所谓'金融机构客服'。李某谎称可代办医保报销业务,要求张某某先垫付医疗费用,承诺返佣15%。张某某于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分五笔通过银行卡向李某指定的虚拟币钱包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机构无正规医疗资质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公安机关虽未立案,但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骗取钱财,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个人中介行为,且已提供'服务凭证',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承认李某系其离职员工,但称虚拟币操作属个人行为。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明细,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业务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服务真实性,且承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招揽客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高龄人群需警惕'养老服务+虚拟币'骗局,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建议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信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金融机构应加强员工权限管理,防止被冒用身份实施诈骗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