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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假药骗局索要退款遭拒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假药骗局索要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案由涉及假药销售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接触自称'投资老师'的某科技公司客服,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销所谓'特效药',声称能治疗慢性病并提供退款理赔服务。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药品,后发现该产品系三无假药,遂要求退款。公司以'已拆分资金至多级账户'为由拒绝退还,且在沟通中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等个人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资金拆分属内部财务操作,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商品交付,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短信截图、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进行固定,发现公司客服在沟通过程中使用'保本理财'等误导性话术,且电商平台无法核实商品真实性。公司提交的所谓'交易合同'存在多处涂改,未能证明药品实际交付及交易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利用医疗养老场景实施假药诈骗,但考虑到张某某未核实商品资质即下单,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医疗领域虚假宣传,对要求提供敏感信息的交易保持警惕。维权时需注意收集交易记录、沟通证据等电子数据,同时核实企业资质及商品合法性,避免因疏忽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