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养老平台骗老人3.5万被判赔偿
【标题】虚假养老平台骗老人3.5万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岗位,面试时被告知需缴纳'征信修复保证金'。公司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账户被冻结且未收到任何养老服务。事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征信修复'为虚假宣传。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失误,未实际提供服务故不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显示其受骗过程。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或服务协议,仅以'自愿转账'为由抗辩。仲裁员认为关键证据链完整,公司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并支付1.5倍赔偿金,共计约5.9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针对老年人群体,应警惕以'征信修复''养老服务'为名的新型诈骗。维权时需及时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平台从事非法资金拆分业务,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