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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索要APP费用被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索要APP费用被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虚假关系,后被要求支付养老项目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从事养老服务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医疗养老手续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并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期间李某某通过招聘平台伪造工作经历,利用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转账,后因资金快速转移导致账户冻结,张某某发现被骗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冒充员工实施诈骗,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管理漏洞但否认直接参与。经调查发现该APP与婚恋平台存在合作关联,资金多级拆分路径指向公司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避免被利用作为诈骗工具;建议公众核实对方工作信息,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