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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期间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于2024年某月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好友,对方冒充其前领导骗取信任。后以'征信修复可解决养老问题'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并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服务、伪造医疗养老项目等欺诈行为;公司则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注销涉案APP,否认与张某某存在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及APP下架公告,确认公司曾通过线下推广活动宣传虚假医疗服务。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服务或取得合法授权,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验证码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实施诈骗,裁决其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新型网络诈骗规制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社交平台冒充熟人骗局,核实所谓'征信修复'资质时需查验官方备案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强化大额转账风险提示,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并配合警方调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