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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社区宣传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居家养老医疗项目'。对方冒充医保专员,以可代办特殊药品报销为由获取信任,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000元服务费。随后以'系统升级''资料审核'等名义分5次要求支付约3.5万元,声称资金将转入虚拟币通道进行特殊处理。期间通过伪造退款流程骗取张某某支付2000元所谓'手续费',后以'平台封禁'为由要求脱离原有支付平台,最终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骗取钱财,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第三方虚拟币平台操作失误,且已通过微信完成部分退款,认为张某某过度维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信用卡支付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提交的所谓'退款凭证'经核验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社区宣传单及通话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双方就虚拟币通道合法性展开辩论,仲裁委采纳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具的异常交易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1500元,驳回剩余2000元及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名义实施的虚拟币诈骗,保存微信转账记录及虚假承诺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陷入'退款骗局'。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