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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自由职业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兼职为名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境外教育培训兼职广告,承诺日薪800元且提供'培训保障'。对方以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境外工作资质,且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频繁转移资金逃避责任。公司客服电话已无法接通,相关微信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要求扣除已支出培训成本。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通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安排文件或培训协议,其提供的'合作方'信息经核实均为虚假。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刑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同时将涉案账户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业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高薪兼职需核实公司资质及工作真实性,警惕'保证金''培训费'等名目。建议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财产保全。企业应避免虚构境外工作场景,防止触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