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征信修复骗局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征信修复骗局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修复征信为由,推荐张某某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进行操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APP突然关闭且无法联系李某。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相关资质,APP系伪造金融机构标识的诈骗工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虚构事实、冒充金融机构实施精准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用户主动操作且未签订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虽提供了部分用户操作记录,但无法证明其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委重点审查了APP伪造金融机构信息、虚构征信修复服务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但认定申请人未及时保存完整交易记录导致部分举证困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资质真实性,发现异常需立即报警止损。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办理征信业务,避免轻信婚恋平台推荐的所谓'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但需注意保存时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