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人员骗取验证码转移诈骗款被追责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取验证码转移诈骗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在校学生,该公司从事医疗养老领域虚假宣传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为好友,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理财'为由诱导其投资。在APP内完成注册后,工作人员谎称需验证账户安全,要求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内的约3.5万元被转入境外账户,公司随后注销平台账户并失联。张某某发现异常后调取平台信息,发现该APP实为非法搭建的虚假金融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注册界面截图及支付宝转账凭证。经技术部门鉴定,涉案APP与正规金融机构无任何关联,且资金跨境流转符合诈骗特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金融机构身份、诱导提供支付验证信息的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冒充身份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高收益理财'骗局,特别是面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保持警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金融机构资质,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