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药投资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投资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关系骗取信任。在交流中,李某声称公司有医疗养老项目,推荐所谓'高收益低风险'的假药投资理财方案,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进行转账操作。期间李某多次以'项目需要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因账户异常被冻结导致资金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损失;公司则辩称与李某无直接关联,且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否认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李某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以及公司是否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虚假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提出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平台已公示风险提示。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对公账户转账记录,确认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并传唤李某出庭说明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利用婚恋关系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公司存在员工管理失职,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账户异常管控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和项目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止付程序,保留社交平台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企业需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范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