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虚假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医疗服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三甲医院医生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引导其在伪造的'健康保障平台'注册并缴纳费用。李某某通过电话指导张某某使用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12次,合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对方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医护人员的婚恋对象以虚假医疗项目骗取钱财;被申请人否认诈骗行为,称张某某主动转账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页面截图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对通话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委通过技术鉴定确认电子证据完整性,认定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及冒充身份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全部非法所得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关系中的资金往来风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医疗养老项目真实性。电子证据保存应注重时间戳和原始载体完整性,发现异常交易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