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保健品退款遭骗公司拒赔被仲裁
【标题】老人保健品退款遭骗公司拒赔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被冒充客服的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其个人信息后,被要求点击伪造链接调取平台信息。骗子以涉案APP下架为由,谎称需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办理退款理赔,张某某在未签订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且APP已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转账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合同,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经核查,涉案APP确系公司运营,但财务人员未按流程进行线下交易审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2.8万元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接触诱导转账骗局,保留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企业应规范对公账户使用流程,对员工违规操作需承担管理责任,建议通过正规平台办理退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