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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要求转账遭冻结案

【标题】保健品诈骗要求转账遭冻结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岗位时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保健品销售岗位招聘信息,对方声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方可入职。张某某通过平台与招聘人员沟通后,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提供个人验证码协助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医疗养老项目,涉案APP已因违规被下架,张某某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保健品岗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该岗位为真实存在,要求转账属于正常业务流程,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招聘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内部岗位表但无法出示劳动合同。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验证码使用合理性及资金流向,公司无法说明,张某某申请调取APP运营主体信息获准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岗位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约3.5万元,但对其主张的利息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培训费名义要求转账的行为,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对公账户转账后及时保留证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