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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被认定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被认定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承诺高收益回报,诱导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初期通过教育培训场景获得信任,后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持续投入,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视频通话进行虚假指导。在平台监控视频显示的最后交易时段,张某某发现所谓项目系虚构,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且已通过婚恋平台完成付款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电子数据时发现双方不存在真实服务合同,结合转账记录与监控视频,确认资金流转与虚构项目存在直接关联。公司未能提供实际项目运营证据,且对虚拟币转账异常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非法占有的3.5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以虚假养老服务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投资骗局,虚拟币交易需留存完整链路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报警,避免陷入'先返小利'的陷阱。仲裁过程中电子数据固定是关键证据,建议通过平台官方渠道保存聊天记录等数字凭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