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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误信保健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误信保健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招聘平台求职,因涉嫌保健品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上看到养生顾问岗位招聘信息。平台客服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引导其下载名为'健康守护'的APP,并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入职。在对方伪造的'金融机构安全账户'要求下,张某某通过微信分四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未取得医疗资质,且APP系诈骗软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因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紧急止付窗口期,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企业资质、伪造金融机构身份导致其被骗;平台辩称已按流程审核信息发布者,且明确警示过投资风险,认为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注册界面截图及平台企业信息公示截图。平台提出张某某转账时未核对收款方账户信息,且存在多次咨询未及时回复的情况。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审核机制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涉案APP属非法集资平台的认定意见展开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对发布者的资质审核义务,且对'安全账户'表述存在误导性,应承担30%过错责任。裁决平台赔偿张某某2.1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对'保证金''安全账户'等敏感表述保持警惕。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体系,对异常账号及时封停。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错过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