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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款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款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医疗养老机构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招聘护理人员为名,称需缴纳培训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机构实际从事假药销售,且资金被快速转移,多次尝试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提现均遭拒绝。张某某保存了全部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所谓招聘人员实为虚构身份。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属正常业务合作,转账行为系双方自愿且未签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网贷平台提现受阻证明。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结合网络借贷平台流水及婚恋平台用户注册信息,认定存在虚构主体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孳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4条数据电文证据效力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保存证据。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招聘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电子转账记录与平台数据可形成完整证据链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