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服务名义诈骗。该公司通过伪装政府机构账号在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医疗服务信息,诱导受害者进行资金转账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关注到某科技公司发布的'国家养老医疗保障项目'宣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并扫码支付。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医疗服务资质,且资金流向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提供所谓'服务凭证',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对服务真实性及资金去向产生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信用卡支付记录、社交平台聊天截图及跨境资金流水,确认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伪造服务资质等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服务承诺,且对资金流转异常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认定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裁决其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社交平台虚假养老服务宣传,核实机构资质及资金流向。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医疗养老事务,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通话记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