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假药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假药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退休人员,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顾问岗位,后被卷入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高薪招聘医疗顾问为由骗取信任。面试后,企业主李某(化名)以'养老项目投资'名义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电话指导操作虚假的'安全账户'转账流程。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验证资金流向,伪造多级资金拆分凭证。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假药销售,且所有资金均未用于承诺的养老项目,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假药销售和资金拆分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属正常商业合作,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转账行为系双方协商结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通话录音及屏幕共享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未能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中的多级转账痕迹及企业主李某的通话内容,认定存在明显资金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第113条关于侵权责任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医疗养老'等名义的诈骗套路,特别是涉及安全账户、屏幕共享及资金拆分要求时。建议保留完整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企业主应通过正规渠道开展业务,避免使用虚假承诺诱导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