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虚假APP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冒充公司高管以'养老医疗保障'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并缴纳3.5万元投资款。APP界面模仿正规金融机构,承诺高额回报,实际资金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转入境外账户。后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高管头像及工号,结合APP备案信息与资金流向证据,认定存在伪造身份及虚假宣传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资金使用凭证,亦无法说明跨境转账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共计4.2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诱导投资,保留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及时报警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