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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索要退款被支持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索要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招聘骗取其3.5万元投资款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被诱导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向其指定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人员冒充银行客服致电张某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解冻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多次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期间公司通过某APP向张某某展示虚假交易记录,但实际未进行任何合法金融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投资理财行为且已通过APP完成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虚假招聘信息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与公司人员的通话录音。公司虽出示APP交易界面,但无法说明虚拟币流转路径及服务内容。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去向,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公共服务场景、诱导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取验证码等手段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用工条件,虚构交易场景骗取劳动者财物构成诈骗

【分析启示】警惕以'社保补贴''金融服务'等名义诱导转账至虚拟币账户的新型诈骗,核实公司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业务范围。遭遇冒充客服要求验证码时要立即挂断,保留证据及时报警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